第七頁 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指南(須知)
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指南(須知)
一、 成年流動人口在計劃生育方面的義務有哪些
1、 凡擬離開戶籍所在地跨鎮(鄉)、街道外出務工、經商等活動,在異地居住30日以上的18-49周歲的成年流動人口,在外出前應在戶籍所在地鎮(鄉)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《流動人口婚育證明》?;橛C明的內容應當真實、準確?!读鲃尤丝诨橛C明》已過期或婚育情況發生變化時,應及時到發證機關辦理換發或變更手續。
2、 成年流動人口應自覺接受現居住地縣級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或鎮(鄉)人民政府、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教育和管理。自覺交驗婚育證明,按規定接受孕環情檢查,并將孕環情檢查結果及時寄回戶籍所在地鎮(鄉)道計生街辦。
3、 成年流動人口應自覺實行計劃生育,遵守戶籍所在地和現居住地的計劃生育政策規定,支持配合和協助計劃生育工作的開展。
二、 請記住成年流動人口在計劃生育方面的合法權益
已婚育齡流動人口可以憑合法的生育證明材料在現居住地生育子女;有權在現居住地獲得避孕節育有關服
務;已向戶籍所在地鎮(鄉)或者街道計生辦寄回現居住地的有效的避孕節育孕環情檢查證明后,不必再回戶
籍所在地鎮(鄉)或街道接受孕環腔檢查;獨生子女的父母有獲得獎勵的權益。
三、 怎么樣辦理《流動人口婚育證明》
1、 成年流動人口在外出前必須填寫申請表憑《居民身份證》,近期免冠照片到戶籍所在地鎮(鄉)街道計生
辦申請辦理《流動人口婚育證明》。
2、 已婚育齡婦女外出前,應落實避孕節育措施的,必須落實可靠的避孕節育措施。不符合規定生育的,必
須按規定繳清社會撫養費。
四、 如何交驗《流動人口婚育證明》
1、 外來成年流動人口到現居住地10內,應到當地鎮(鄉)街道暫住人口綜合辦、憑本人《居民身份證》交驗
《流動人口婚育證明》。未持《流動人口婚育證明》的,應在規定期限內到戶籍所在地補辦好《流動人口
婚育證明》。對不按規定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,逾期仍不補辦或者拒不交驗婚育證明的,可處500元以下
的罰款,已婚育齡婦女應按時做好孕環情檢查。
2、 外來成年流動人口向現居住地公安、勞動、工商、衛生、交通、城建、房管等單位領各種證照時,應出
示現居住地鎮(鄉)計生辦已查驗過的《流動人口婚育證明》。否則,不予辦理各種證照。
3、 外來成年流動人口就業務工前,應向用工單位和私營企業主動出示現住地鎮(鄉)計生辦已查驗過的《流
動人口婚育證明》。否則,不予招用。
4、 外來成年流動人口在現居住地租借房屋時,應向房主主動出示現居住地鎮(鄉)計生辦已查驗過的《流動
人口婚育證明》。